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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注册香港分公司说明书

    欢迎拨打服务热线:13606063012 0592-2280281

    一、公司名称

    香港分公司注册取名非常自由,可以以如集团、控股、杂志社、出版社、协会、研究所、中心、学院、公司、促进会等字眼结尾,其取名的灵活性远远大于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,但中文不能以“有限公司”结尾,英文不能以“LIMITED”结尾。

    二、注册香港分公司的条件

    香港分公司注册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,提供总公司的商业登记证,确定总公司的经营范围。

    三、香港分公司的性质

    香港分公司性质为非独立性的无限公司,分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。

    四、香港经营范围

    香港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须与总公司的一致或者相似。

    五、注册香港分公司的流程

    填写委托书 → 签署协议 → 交付款项 → 签署文件 →立即送到香港政府办理→3-5个工作日完成→交结成品。

    六、日常办理注册香港分公司的服务内容

    税务局商业登记证;公司钢印、原子印章、签字章各一枚;提供香港注册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。

    七、支付方式

    申办前一次性付清;欢迎用现金、转账、电汇、支票或本票支付到登尼特指定的香港或内地账户。

    八、香港商务秘书

    登尼特的优势在于企业注册完毕后,正是登尼特为您服务的开始,登尼特提供无国界、跨行业、一站式、个性化的商务配套服务, 力求为您解决商务上的难题。详情请参阅登尼特企业商务配套说明书。

    九、香港公司年审年报

    香港分公司的年审时间与总公司一致,每年需要到香港税务局更新商业登记证。

    十、香港公司做账报税

    香港分公司的报税纳入总公司。香港公司没有营业税,纳税是按公司纯利润交纳(有限公司16.5%;无限公司15%)。

    十一、发票和印章

    香港公司的发票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,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;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要加盖公司章,并由负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;印章可按实际需要定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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