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项目
首页 >香港公司注册> 注册香港分公司说明书
香港分公司注册取名非常自由,可以以如集团、控股、杂志社、出版社、协会、研究所、中心、学院、公司、促进会等字眼结尾,其取名的灵活性远远大于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,但中文不能以“有限公司”结尾,英文不能以“LIMITED”结尾。
香港分公司注册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,提供总公司的商业登记证,确定总公司的经营范围。
香港分公司性质为非独立性的无限公司,分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。
香港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须与总公司的一致或者相似。
填写委托书 → 签署协议 → 交付款项 → 签署文件 →立即送到香港政府办理→3-5个工作日完成→交结成品。
税务局商业登记证;公司钢印、原子印章、签字章各一枚;提供香港注册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。
申办前一次性付清;欢迎用现金、转账、电汇、支票或本票支付到登尼特指定的香港或内地账户。
登尼特的优势在于企业注册完毕后,正是登尼特为您服务的开始,登尼特提供无国界、跨行业、一站式、个性化的商务配套服务, 力求为您解决商务上的难题。详情请参阅登尼特企业商务配套说明书。
香港分公司的年审时间与总公司一致,每年需要到香港税务局更新商业登记证。
香港分公司的报税纳入总公司。香港公司没有营业税,纳税是按公司纯利润交纳(有限公司16.5%;无限公司15%)。
香港公司的发票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,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;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要加盖公司章,并由负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;印章可按实际需要定做。
集团首页 | 厦门市登尼特联系方式
电话:86-592-2280281,2280285 ;联系人:郑小姐 ,李小姐
手机:13606063012, 18850179235;传真:86-592-2280326
QQ:1053858573, 102199099;E-mail:xmtannet@163.com
地址: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306单元